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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来源:2exam.com 2012-3-20 10:41:23 【字体:小 大】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元/生年)
会计与审计
40
3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平面媒体方向)
35
4200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服务外包方向)
35
4200
市场营销专业(职业经理人方向)
35
3500
市场营销专业(物流配送方向)
35
3500
市场营销专业(电子商务方向)
35
3500
市场营销专业(会展营销方向)
40
3500
文秘(速录师方向)
40
3200
烹饪工艺与营养(行政总厨方向)
35
3500
餐饮管理与服务(职业经理人方向)
35
3500
旅游管理(导游与旅行社、景区方向)
35
4200
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方向)
35
4200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35
4200
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方向)
30
4200
(注:以上收费标准依据为湘价费字[2009]56号文件,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

 

 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高招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比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要求,我院2012年对会展策划与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餐饮管理与服务、烹饪工艺与营养、旅游管理、会计与审计等专业实行单独考试与录取,现就有关考试、录取工作说明如下:
(一)录取原则
为全面落实《湖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指导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学院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二)报名
1、报考条件
①已取得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②未取得2012年高考报名资格但符合湖南省高考报名条件者可于3月15日前在我院设立的高考报名点补办高考报名手续。
③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应在达到高考体检标准的同时应满足报考专业的相关身体要求(详见各专业介绍)。
(2)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日—4月20日。
(3)报名方式
考生必须提供本人十四位数字的湖南省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号(124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名并获取报名号:
①网络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我院网站(www.hncpu.com)填写个人信息。
②现场报名;
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处现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
③其它方式报名:
考生可以通过特快专递或电话传真的方式,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在报名日期截止前邮寄或传真到学院招生处(注明单独招生报名字样)。
(4)报名材料
①《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申请表》(附件)
②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考生所在中学或招生办提供)
③湖南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或高中阶段体检表(三年)复印件;
④户口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⑤考生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⑥报名考试费80元。(依照湘价教[2009]56号文标准执行,若有变化,以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5)资格确认
考生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并取得报名号后于4月17、18日两天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材料、报名号和报名考试费到我院招生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6)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选择志愿顺序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3、考试
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发给准考证,参加我院组织的测评与考试。
考试科目:理论测评,满分300分,素质测试满分450分。总分750分,按考生原始分计分合分录取。其中,理论测评由考生本人提供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取得各类学科比赛获奖证明为依据进行认定。素质测试根据专业特点由学院组织专家、教师现场测试(附专业测试大纲)。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理论测评
4月21日
见准考证
素质测试
4月21日

4、录取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1)在专业招生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底排序确定各专业进档考生。未进档考生在总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及服从志愿进行专业调剂。
(2)学院在确定进档考生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听取考生本人意见,以决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考生本人也应及时与我院招生处取得联系并明确自己是否来校及办理预录取的具体手续。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退档、不予录取:①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②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③不服从学院录取专业调整者;④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与学院取得联系或未及时办理预录取手续者。
(3)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及综合评定确定预录考生名单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厅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4)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湖南省2012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5、入学
根据有关政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统一招生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于秋季报到入学。对未按要求入学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删除录取(被删录考生将不能改录其它院校,(其档案成为俗称的“死档”,学生不能注册为当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大学生”),考生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6、其它:
由于单独招生时间紧,任务重,事关考生升学前途,学院提醒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1)考生报名信息填写要准确,尤其是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若有变化,要保证第一时间与学校联系;(2)志愿填报要慎重考虑,不可草率从事;(3)在考试录取期间(4月22日-29日)要密切关注自己的成绩和录取状态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和对策(如与学院取得电话联系、确定自己的专业等);(4)单独招生可以为考生增加一次上大学的机会,但考生务必要领会政策精神。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6月7、8日的全国高考统考,一旦被录取后就不能再参加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或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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